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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运输部: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打印本页]

作者: slashfan    时间: 2017-9-21 16:10     标题: 交通运输部: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针对现在一些城市街头共享电动车不断增加,交通运输部今天明确表态不支持。

  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主要考虑有:一是车辆普遍超标,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等。

  交通运输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对于已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建议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管理,防范各类问题和隐患。



点评:这其实就是社会矛盾的一个显现。快递与外卖行业的发展,自然要求有更好的便捷运输能力。但成本与利润的权衡,自然也只能选择相对价格更便宜,使用更方便的电动车。可电动车本身又有安全隐患。问题是复杂,但我觉得交通部还是要先作为的,起码要规范这个庞大的电动车群体。
作者: 風過耳    时间: 2017-9-23 10:09

电动车我觉得真的不适合做共享,因为危险性较自行车而言大很多,我们的国情还不适合,国民素质还没那么高。
作者: dahundan86    时间: 2017-9-23 21:13

引用:
原帖由 風過耳 于 2017-9-23 10:09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302462&ptid=10025522][/bbs]
电动车我觉得真的不适合做共享,因为危险性较自行车而言大很多,我们的国情还不适合,国民素质还没那么高。
共享电动车怎么跟国民素质扯上关系了呢?没有共享电动车,个人买的使用的电动车也有很多啊,电动车的使用与否,跟素质完全扯不上。
作者: 風過耳    时间: 2017-9-24 16:33

引用:
原帖由 dahundan86 于 2017-9-23 21:13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304994&ptid=10025522][/bbs]

共享电动车怎么跟国民素质扯上关系了呢?没有共享电动车,个人买的使用的电动车也有很多啊,电动车的使用与否,跟素质完全扯不上。
怎么会没有关系?国民素质如果高,可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那共享电动车的可行性就很高。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一些电动车拥有者,随意穿行机动车道,随意闯红灯。如果共享电动车实行了,那么必将会使这种情况加剧,那交通不是更乱更危险了?怎么没关系?
作者: blulake    时间: 2017-10-17 16:14

这个建议看似不民主,其实是充分了解民情做出的决定,在市民公共道德不高情况下,公共电动车只会助长违规行为
作者: lyh1993    时间: 2017-10-19 09:39

共享电动车绝对不能上,不说维护问题,国民素质就是一个大问题。看看共享单车就知道,各种损毁的和丢水里的,电动车丢水里就会坏,还会对水质造成极大污染。而且骑电动车速度比较快,大部分骑的人都会高速横冲直闯,对交通的危害很大。所以共享电动车百分百弊大于利,不能上
作者: 用户1876    时间: 2018-2-12 16:00

哈哈,这让我想起一个段子,跟我走吧,我偷电瓶车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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