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5岁学生在校身亡 警方复议认定意外缢亡不予立案[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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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風過耳
时间:
2018-1-8 10:47
标题:
5岁学生在校身亡 警方复议认定意外缢亡不予立案[3P]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1月7日,江西赣州5岁男童龙龙(化名)在村小内死亡的复议结果公布,龙龙父亲许朝玺向红星新闻提供了赣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上面显示:“维持原决定”。
2017年9月25日,江西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留田村小学内,龙龙在上课期间死亡,脖子上有勒痕(红星新闻曾报道此事)。
△留田村小学
11月17日,赣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排除因自身疾病、工具类损伤、电流损伤以及毒物中毒致死……符合生前缢死。”
12月3日,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龙龙的死“符合意外缢亡,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当天,龙龙父亲许朝玺也收到了赣县区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如不服这一决定,可在七日之内申请复议。
随后,许朝玺向赣县区公安局申请了复议。
2018年1月7日,许朝玺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赣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上面显示:“经审查,认为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原决定。”决定书还显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日以内,向赣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许朝玺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准备向赣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已经在让律师准备相关材料。
点评:意外缢亡?何为意外缢亡?5岁的小孩在学校上课上得意外缢亡?调查结果呢?是同学弄的,还是老师弄的?不管这样,学校都拖不了干系。
作者:
rossman2012
时间:
2018-1-14 01:15
一声叹息,又是一条生命
作者:
zqsdog
时间:
2018-1-14 22:03
被掩埋的真相。这种事情国家为什么不重视。都是丑闻啊。要说清楚啊。看着好像是随着时间流逝都忘记了。实际是在不断降低国家信任。亵渎法律。法律对国家不重要么?任由这样亵渎
作者:
2627
时间:
2018-1-28 12:24
意外的缢亡,这简直是笑话,这绝对有问题,应该往上申告,查明真相,还死者一个清白和公理
作者:
angelswing
时间:
2018-1-29 15:36
国内现在沿海发达城市或一些省会城市相对新闻暴光度大的地方还好一点,一些村,镇基本都是当地一把手一手遮天,你上访都没用,无奈。
作者:
rainboys20
时间:
2018-1-29 23:03
这种事情还是相信官方说法吧,不要去恶意揣测。
学校还是会出一部分安葬费的,这个是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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