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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骑电动车摔倒身亡 公路局被判赔16万 [打印本页]

作者: hedoesnt    时间: 2018-3-20 23:43     标题: 男子骑电动车摔倒身亡 公路局被判赔16万

男子骑电动车摔倒身亡 公路局被判赔16万

  河南许昌男子贺某在一场意外交通事故中死亡,家人认为该事故道路存在安全隐患,遂将该道路管理部门告上法庭。3月1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许昌市某区公路管理局承担20%的责任,支付受害人家属16万余元。

  2017年1月的一天,贺某骑着二轮电动车行驶至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条道路时,未与其他车辆碰撞而自己摔倒在地,被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10月,贺某父母、妻子、儿女作为5名原告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路的管理部门赔偿5名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8万余元。庭审中,原告向法庭出示了事故现场的照片等证据,证明事发路段道路标线缺失、道路边缘不平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路局作为事故发生路段养护单位,未履行合理限度内的管理义务,其对贺某的死亡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次事故中,死者贺某未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道路瑕疵虽客观存在,但也并非突然出现完全不能避免,因此死者自身承担主要责任,该路段公路管路局承担20%,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61596元。 据《大河报》

点评:路见不平一声吼,结果小命就没有


[ 本帖最后由 hedoesnt 于 2018-3-20 23:53 编辑 ]
作者: qianglida    时间: 2018-3-21 10:04

如果每人都能这样,那公路局可以破产了
作者: 祺祥法王    时间: 2018-3-21 18:15

这种判决是为了维护弱小个体的,不然为什么放风筝缠到高压电线出事会判电网赔钱
作者: luoyj8703    时间: 2018-3-21 20:53

如果道路真有问题应该负相应的责任,比如大的坑,那是路政部门没有及时维修。一般情况下应该是自己的问题吧。不多加评论,毕竟不了解事实的真相。
作者: wshou_qh    时间: 2018-3-22 11:14     标题: 死哪讹哪

死了就找客观原因,到处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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