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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 偷吃超市三颗枣被开除 员工起诉法院最后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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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别搞笑了,还损害公司形象,绝大多数顾客会注意这些?要说损害形象这个,鸡蛋里挑骨头,说你有就得有,什么站姿不正确,坐着跷二郎腿,衣服帽子什么的,上班吃几个枣子,口头说几句也行,开除也行。难道老板老总们开会抽烟就不损害公司形象?但谁去说他?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几个枣子,价值不足一元,确实不算偷盗,属于爱占小便宜。如果处罚可以随意的话,那是不是可以砍她的手?这个跟迟到,早退一类,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可以开除她,罚几十块钱什么的,但要找点借口罚钱就不地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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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福 金币 +7 认真回复,奖励! 2019-1-1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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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中国的法律意识真的是太欠缺了,那个员工违反的是劳动纪律,可是超市违反的是劳动法,是违法,那个更严重?而且违法者一点屁事没有,最多打输了官司就纠正一下,这种违法几乎就是零成本,法律保护谁,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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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福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9-1-11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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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illyenillye 于 2019-1-11 18:54 发表


这个事儿和迟到早退不一样。这是盗窃行为,只是案值较小,这个行为很恶劣。如果是客人吃的,毕竟开门做生意,你防得君子防不住贼;但是她自己吃啊,这不是监守自盗?

我认为处罚是应该的,而且应该移交公安机 ...
你太搞笑了,还移交公安机关,未经水果摊主同意,就试吃一点水果的人多了去,如果摊主发现你不买,嘿嘿,摊主就把你移交公安机关,你给公安加班费吗?盗窃是要一定的案值才算的,为什么要一定案值,因为爱贪小便宜的人很多,一根针,几张纸,三颗枣也算盗窃的话,别的不说警察也受不了呀。这种跟那些公园里摘个果,花,拿同学一支笔什么的属于违反社会公德,可以批评教育,严重的罚点小款,如果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平常的枣子就吃两斤也够不上去派出所,单就个人品质而言,吃几个属于贪小便宜行为,拿一两斤回家属于小偷小摸行为。那个女员工是做错了事,但处罚也是要适当的,不能因为别人做错了事,就可以随意的处罚。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做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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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福 金币 +10 认真回复,奖励! 2019-1-13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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