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政协委员,撞死你!”谁能想象这句话,是出自一位满身酒气还开着美国悍马车,到了收费站不但不按标准交付过路费,反而竟敢将收费站的拦车杆撞断的政协委员的口中呢?就是这样一个公然敢向法律挑战的人,而我们的有关公安人员在处理起来似乎也有点怕!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可以在我国的土地上横行霸道呢?难道政协委员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的撞死人吗?政协委员违法犯罪怎么就连前来执法的公安警察也缩手缩脚呢?这是为什么?中国几千年以来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理,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到今天,本该不会也不可能有人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