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已处理]
这样处理是否不近情理失于偏颇?
[打印本页]
作者:
三足
时间:
2007-11-1 13:42
标题:
这样处理是否不近情理失于偏颇?
"因医学研究需要,万元重金求购1979年8月15日至9月3日出生的女性AB型血液900ml.QQ:294196358"
该贴大概原发于茶坊,后来版主出于好意帮助替我移到了任务悬赏区.可现在不知哪位版主判我违规等待删除.
昵称: 无
用户组: LEVEL 0(等待删除)
发帖数级别: Cool Poster
阅读权限: 0
积分: -60
金币: 23 枚
原创: -20 贴
威望: -5 点
魅力: 0 度
贡献: -20 值
该号 三足鼎立(311978)银行存款接近7000枚,实际积分已过百,LEVEL 7
现提起投诉,理由如下:
1.该贴实质确属广告贴,但非一般意义上的广告贴.它提供的不是某个论坛的链接而是为朋友所发治病的求助贴,该广告贴与本论坛利益无任何冲突.
2该贴是被版主出于好心由水区移至任务悬赏区,非我原发至此.我想如果他认为此举会导致严重违规的删号他肯定不会这么做.这说明论坛管理层对坛规判读并不一致,处理问题的手段大相迳庭!
3该ID实际LEVEL 7积分已过百,但由于存款后只显示金币: 23 枚,可能被误为初级草率处理
4本人一向严守版规,唯一一次事实上的扣分还是在文学成人小说转贴区发主题贴被扣(补全别贴内容被判重复,因仅扣2枚懒得申诉).可这次"绝杀"突如其来一点沟通和提示都没有,对这样一个热爱关心论坛发展的老ID是否公平合理?
请调查,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泡MM的风 于 2007-11-1 14:19 编辑
]
作者:
canory
时间:
2007-11-1 13:59
如果你把联系方式改成“论坛短消息联系”,应该还好吧。发QQ号,email等联系方式基本都会给砍掉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7-11-1 14:06
如果真如楼主所说,那么知道“论坛禁止留各种联系方式”这一条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另外,人民币交易的话,似乎没有哪个板块允许出现……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154.84.5.197/bbs2/)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