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口吃肉,大腕喝酒。这个形容已经被用的太泛滥了,已经失去了其原始的味道。看水浒传,三国演义中你会听到,老板,来坛女儿红,再加二斤熟牛肉。喝酒的时候,则是到大碗,一口干,吃肉则是按块状,给人的映像就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女儿红,查其由来,是用上等黄酒,陈酿十八年后得来,有故事传曰,女儿出生,酿酒,窖藏,等女儿出嫁时拿出,便得名女儿红。终究女儿红不是高度数的酒,要不再厉害的人也不会整碗整碗的喝。如今的黄酒虽没了陈酿一说,但是想大碗喝却能感受,记得一次出差福建,对方黄酒招待,每个人最少喝二十杯,那种一两的小杯,也算是喝个痛快,可惜在南方吃肉实在是找不到那种大口的感觉,老是喝汤,真是一大遗憾。想吃肉,到北方,由其是草原上,现宰杀的牛羊,那味道绝对是一流的,本人有幸去过一次,一只整羊做的全羊餐,各种烤 煮,那种感觉实在是无法形容,可惜酒量欠佳,又是一大遗憾。人生嘛,没那么多好事的,知足常乐。